尊敬的客戶:
為提高對公函證業務辦理效率,根據《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財會〔2020〕12號)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制定的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相關規定,我行實施函證業務集中處理,具體安排公告如下:
一、業務受理機構
銀行詢證函業務集中回函部門 | 聯系地址 | 聯系電話 | 聯系人 |
賽罕蒙銀村鎮銀行計財部 |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68號豐澤大廈 | 0471-6374844 | 函證辦理崗 |
二、函證受理要求
(一)銀行詢證函格式應符合《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相關要求,對于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,請將該項目或欄位用斜線劃掉,不應留白。對《銀行詢證函(格式一)》及《銀行詢證函(格式二)》所列第1-14項及附表格式不可修改。
(二)采用紙質詢證函進行函證,詢證函加蓋貴司預留簽章,如多頁需加蓋騎縫章。
(三)對于貴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采用跟函方式的,應向我行出具詢證函回函接收介紹信、跟函會計師有效身份證件及工作證原件。
(四)對于不符合《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的銀行詢證函受理要求的來函,自我行與會計師事務所聯系后3個工作日內未補充相關資料的,我行將對來函做退回處理。
三、蓋章類型與業務收費
集中處理的回函印章為“呼和浩特市賽罕蒙銀村鎮銀行業務公章”,印章形式為實體印章。函證業務收費標準,按照我行公示的收費標準具體執行。
如有疑問,請致電我行受理函證業務聯系電話或垂詢我行營業網點工作人員。感謝您對我行函證業務的理解與支持!
特此公告!
賽罕蒙銀村鎮銀行
2022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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